2014年2月,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以下簡稱國家質檢總局)向中國特種設備檢測研究院(以下簡稱中國特檢院)下達《鍋爐設計文件鑒定管理規則》修訂任務書。
鍋爐設計文件鑒定管理規則
中國特檢院按照任務書的要求組織成立修訂組,并于2014年9月在北京召開第一次全體會議,討論了修訂的原則、章節框架,并結合實際工作中遇到的問題討論了修訂的重點內容,會議就起草工作進行了分工。2015年3月,修訂組在北京召開第二次全體會議,討論修改形成了《鍋爐設計文件鑒定管理規則》(征求意見稿)。2015年月,特種設備局以質檢特[2015]號文征求基層部門、有關單位和專家以及公民的意見。2015年月,起草組根據征求到的意見,對征求意見稿進行修改形成送審稿。2015年月,特種設備局將送審稿提交國家質檢總局特種設備局安全技術委員會審議,經修改后形成報批稿。2015年月日,由國家質檢總局批準頒布。
本次修訂的原則是根據《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和《鍋爐節能技術監督管理規程》的規定,在保留原來《鍋爐設計文件鑒定管理規則》行之有效的主體內容的基礎上,增加鍋爐設計文件節能審查的相關要求。本次修訂重點對設計文件鑒定的內容進行了補充修訂,增加了與節能審查方面的內容,并且結合《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的要求針對有機熱載體鍋爐、鑄鐵鍋爐和電加熱鍋爐等特殊型式的鍋爐補充了相應的鑒定要求。除此之外,本次修訂還進行了以下調整:
1.修改了設計文件鑒定申請書的格式;
2.修改了鍋爐設計文件鑒定報告的格式;
3.增加了設計文件鑒定相關時限的規定;
4.增加了需要重新進行設計文件鑒定的設計修改種類;
5.調整了設計文件鑒定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