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鐵嶺市的一個建筑工程公司的施工隊在一個煤礦煤倉工地上施工時,用汽車起重機吊運混凝土進行連續澆注作業。當工作到深夜,接班的駕駛員因病未來,經施工隊長臨時同意后,讓非起重機駕駛員上車操作。結果僅工作1h左右,在起升空料斗時因沒注意將吊鉤上升至超過了其極限位置,升到了起重臂端頭定滑輪處被卡住,起升鋼絲繩受力突然增加而被拉斷,料斗與吊鉤墜落時將一根方木砸斷,使站在其上面干活的工人摔落在倉底的斜坡上,送往醫院后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為:起重機本身存在故障;非起重機駕駛員操作。該汽車起重機吊鉤的安全保護裝置起升高度限位器失靈后未及時加以修復,致使設備"帶病"運轉;非起重機駕駛員未經有關部門安全技術培訓,無上車操作證上崗,不掌握該汽車起重機的性能,釀成此禍,教訓慘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