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在經營過程中會遇到許多問題,面對問題,管理者怎樣解決?要不要授權?如何才能保障授權成功?柏明頓人力資源管理咨詢高級顧問師在本文中將作一闡述。
一、授權的目的
授權是為了解決特定難題,是為了催生人才。常規性問題,正常的人才培養不需要授權,而應該靠制度來解決。
二、授權的作用
第一、授權的首要作用是讓管理者從本不屬于自己的繁雜的、事務性的工作中解脫出來,專心致力于研究企業發展戰略、領導決策、溝通協調和檢查督導企業重大的、方向性的工作。
第二、企業高層通過授權來激勵、培養下屬,使之成為能獨當一面的人才。
第三、通過授權來提高組織的創新能力。世界上沒有任何兩個人的知識、經驗、思維模式、行為模式是相同的,授權可以激發下屬的創造性,是創新的源泉。同時,因授權而帶來的信息的交流、組織結構的更新、權限體系的變更更是在制度上保障了持續創新。
第四、授權可以提高組織的凝聚力。每次成功的授權必然聯系一個明確的目標,在目標的指引下,各部門通力合作帶來的必將是組織凝聚力的提升。
三、如何甄選人才
當高層管理人員決定授權于下屬時,又該從何處入手呢?首先是確定人選,什么樣的人可以授權,標準又是什么?這就要求企業有正規的人才選拔機制,或者管理者獨具慧眼,不論采用哪種方法,選拔人才必須要有標準可依,標準要客觀公正。
1、標準要合理,并能全面反應個人能力。能力的外延很廣,而基本的能力應該包括學習能力、經驗和適應環境的能力。經驗代表歷史,學習能力代表未來,而適應環境的能力則為施展才華創造土壤。
2、標準要能反映個人的行為習慣和工作作風。之所以要授權,是因為需要解決的問題沒有規律可循,因此通過授權調動下屬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思維,而工作中的創新與獨特并不是天啟神授的,它根植于日常的行為習慣和作風。
3、標準要能反映個人的思維方式。思維方式比現實能力更具有深遠的意義,它代表了一個人的發展潛力。一個追求卓越的組織必定是不斷變革的組織,它決不可能尋找墨守成規的人才,它必然需要創新型人才,而創新首先是思維的創新。
此外,人員的甄選要結合績效考核體系的實施,績效考核是人力資源管理的三大基石之一,是組織機能有效運行的保障,通過績效考核可以確定各個層級、各個崗位的核心員工,它是選拔人才的第一步——發現人才,授權往往是在核心員工中授權。然后再根據任務的不同特點和對人員的不同要求作進一步的選拔,并有針對性的給予培訓。
四、怎樣授權
授權不是對受權人聽之任之,而是沿著既定的發展軌道去實現管理者的意圖,因此,監督和控制是授權成功的保障。但是,授權是權利的下放,控制是權利的上收,二者是矛盾的,解決這個矛盾的過程也就是實現授權的過程,即要在管理者和受權人之間建立雙方都能接受的標準和程序,從而使授權和控制達到和諧與統一。
(一)事前控制
事前控制首先是要在授權之前建立任務目標體系和成果評價方法。目標體系將管理者和受權人僅僅綁在一起,不僅是對二者的約束,更是對二者的激勵。目標體系可分為最終目標和階段性目標,最終目標是預先確定任務最終達成的成果,可以是任務目標,也可以是隊伍建設目標和制度建設目標,前者是一次性成果,后者是持續保證。在確定了最終目標之后,必須要分解為階段性目標,目的是為過程控制提供標準,失去了過程控制,最終目標就象是空中樓閣,難以落地。
建立成果評價方法是為了體現公平原則,成果評價方法包括由誰評價?怎樣評價?何時評價?評價方法的建立既方便了管理者檢查工作,又不會對受權人產生過多的干擾和破壞。
其次,事前控制還要在授權之前明確管理者、受權人雙方的權利、責任和利益關系。權利的本質是決策,即當事人不需請示,能夠自行做出決策的范圍,包括執行決策、資源決策和管理決策。執行決策是當事人對如何實現目標有決策權;資源決策是為實現目標,當事人能夠支配人、財、物、信息的數量的決策權;管理決策是為提高團隊和個人的工作效率,而擁有的制定各項規章制度、獎懲條例、作業方法的決策權。權利的大小要根據任務的重要程度、難易程度和受權人的能力確定,如果任務是全局性的工作,實現周期長、復雜、無規律可循,受權人能力強,則可多授權;反之,則少授權。責任和權利是相對的,有多大權利就要承擔多大責任。利益決定了當事人的努力程度,對管理者和受權人具有共同作用。美國心里學家弗隆提出的“期望理論”認為,個人努力程度依賴于三個變量:期望值、手段、價值。
個人努力程度=期望值×手段×價值
其中,期望值是指預期某種行為將產生成功業績的可能性,如業績目標是否是自己經過努力可以達到的,即個人感知到的努力與行為的聯系;手段是指取得業績成果后對個人產生的影響,如加薪、升職、榮譽,即感知到的行為與成果之間的聯系;價值是指實現業績對個人的最終價值,即成果所帶來的價值是否是自己所需要的。必須同時滿足上述三個條件,激勵動機才能實現。
最后,事前控制還要明確任務執行過程中的執行程序,包括詳細的計劃制定、審批程序、定期的匯報制度、定期的監督檢查程序、信息交流溝通制度等,對于實現充分授權和有效監控的統一將起到積極作用。
(二)事中控制
無論計劃多么詳細、多么嚴謹,在任務的執行過程中都不可能一成不變,會有各種各樣意想不到的、突發的事件發生。事中控制的目的,一是執行事前控制達成的協議,其中,受權人以落實為主,管理者以保障落實為主——保障資源供給、對受權人提供指導培訓;二是面對新的問題、新的情況,雙方就事前控制的內容檢查修正——在雙方協商的基礎上,對目標、權利進行修正。
(三)事后控制
授權是一把雙刃劍:一方面,授權能夠培養人才、提高效率;另一方面,授權是對現有組織架構、權責體系、部門職能、崗位職責的破壞。
制度是一個企業內部運作、企業文化、員工行為方式的長期積淀,是企業持續發展的源動力,而授權是建立在制度之上的神來之筆,如果企業內部組織架構、權責體系、部門職能、崗位職責混亂,必須花大力氣理順,完善體系、制度建設,過多的授權只能使問題越來越糟;如果企業內部組織架構、權責體系、部門職能、崗位職責清晰健全,那么是否還需要授權呢?當然需要,因為有規律就有例外,體系、制度是歷史的產物,是靜態的,而企業、環境是不斷發展變化的,是動態的,之所以授權,是因為體系、制度難以適應企業內、外部環境的變化,而通過授權解決非常規性問題。授權的事后控制就是要及時將授權成果制度化,變例外為規律。
授權制度化的方法:一是擴大原有崗位的正式職權的范圍,將授權工作吸納進去,該方法簡單、經濟;二是成立新的部門、設置新的崗位,接管授權工作,該方法對原有組織結構沖擊較大,選用哪種方法,應該充分考慮授權工作的重要程度、影響范圍、持續時間和復雜程度。
一、授權的目的
授權是為了解決特定難題,是為了催生人才。常規性問題,正常的人才培養不需要授權,而應該靠制度來解決。
二、授權的作用
第一、授權的首要作用是讓管理者從本不屬于自己的繁雜的、事務性的工作中解脫出來,專心致力于研究企業發展戰略、領導決策、溝通協調和檢查督導企業重大的、方向性的工作。
第二、企業高層通過授權來激勵、培養下屬,使之成為能獨當一面的人才。
第三、通過授權來提高組織的創新能力。世界上沒有任何兩個人的知識、經驗、思維模式、行為模式是相同的,授權可以激發下屬的創造性,是創新的源泉。同時,因授權而帶來的信息的交流、組織結構的更新、權限體系的變更更是在制度上保障了持續創新。
第四、授權可以提高組織的凝聚力。每次成功的授權必然聯系一個明確的目標,在目標的指引下,各部門通力合作帶來的必將是組織凝聚力的提升。
三、如何甄選人才
當高層管理人員決定授權于下屬時,又該從何處入手呢?首先是確定人選,什么樣的人可以授權,標準又是什么?這就要求企業有正規的人才選拔機制,或者管理者獨具慧眼,不論采用哪種方法,選拔人才必須要有標準可依,標準要客觀公正。
1、標準要合理,并能全面反應個人能力。能力的外延很廣,而基本的能力應該包括學習能力、經驗和適應環境的能力。經驗代表歷史,學習能力代表未來,而適應環境的能力則為施展才華創造土壤。
2、標準要能反映個人的行為習慣和工作作風。之所以要授權,是因為需要解決的問題沒有規律可循,因此通過授權調動下屬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思維,而工作中的創新與獨特并不是天啟神授的,它根植于日常的行為習慣和作風。
3、標準要能反映個人的思維方式。思維方式比現實能力更具有深遠的意義,它代表了一個人的發展潛力。一個追求卓越的組織必定是不斷變革的組織,它決不可能尋找墨守成規的人才,它必然需要創新型人才,而創新首先是思維的創新。
此外,人員的甄選要結合績效考核體系的實施,績效考核是人力資源管理的三大基石之一,是組織機能有效運行的保障,通過績效考核可以確定各個層級、各個崗位的核心員工,它是選拔人才的第一步——發現人才,授權往往是在核心員工中授權。然后再根據任務的不同特點和對人員的不同要求作進一步的選拔,并有針對性的給予培訓。
四、怎樣授權
授權不是對受權人聽之任之,而是沿著既定的發展軌道去實現管理者的意圖,因此,監督和控制是授權成功的保障。但是,授權是權利的下放,控制是權利的上收,二者是矛盾的,解決這個矛盾的過程也就是實現授權的過程,即要在管理者和受權人之間建立雙方都能接受的標準和程序,從而使授權和控制達到和諧與統一。
(一)事前控制
事前控制首先是要在授權之前建立任務目標體系和成果評價方法。目標體系將管理者和受權人僅僅綁在一起,不僅是對二者的約束,更是對二者的激勵。目標體系可分為最終目標和階段性目標,最終目標是預先確定任務最終達成的成果,可以是任務目標,也可以是隊伍建設目標和制度建設目標,前者是一次性成果,后者是持續保證。在確定了最終目標之后,必須要分解為階段性目標,目的是為過程控制提供標準,失去了過程控制,最終目標就象是空中樓閣,難以落地。
建立成果評價方法是為了體現公平原則,成果評價方法包括由誰評價?怎樣評價?何時評價?評價方法的建立既方便了管理者檢查工作,又不會對受權人產生過多的干擾和破壞。
其次,事前控制還要在授權之前明確管理者、受權人雙方的權利、責任和利益關系。權利的本質是決策,即當事人不需請示,能夠自行做出決策的范圍,包括執行決策、資源決策和管理決策。執行決策是當事人對如何實現目標有決策權;資源決策是為實現目標,當事人能夠支配人、財、物、信息的數量的決策權;管理決策是為提高團隊和個人的工作效率,而擁有的制定各項規章制度、獎懲條例、作業方法的決策權。權利的大小要根據任務的重要程度、難易程度和受權人的能力確定,如果任務是全局性的工作,實現周期長、復雜、無規律可循,受權人能力強,則可多授權;反之,則少授權。責任和權利是相對的,有多大權利就要承擔多大責任。利益決定了當事人的努力程度,對管理者和受權人具有共同作用。美國心里學家弗隆提出的“期望理論”認為,個人努力程度依賴于三個變量:期望值、手段、價值。
個人努力程度=期望值×手段×價值
其中,期望值是指預期某種行為將產生成功業績的可能性,如業績目標是否是自己經過努力可以達到的,即個人感知到的努力與行為的聯系;手段是指取得業績成果后對個人產生的影響,如加薪、升職、榮譽,即感知到的行為與成果之間的聯系;價值是指實現業績對個人的最終價值,即成果所帶來的價值是否是自己所需要的。必須同時滿足上述三個條件,激勵動機才能實現。
最后,事前控制還要明確任務執行過程中的執行程序,包括詳細的計劃制定、審批程序、定期的匯報制度、定期的監督檢查程序、信息交流溝通制度等,對于實現充分授權和有效監控的統一將起到積極作用。
(二)事中控制
無論計劃多么詳細、多么嚴謹,在任務的執行過程中都不可能一成不變,會有各種各樣意想不到的、突發的事件發生。事中控制的目的,一是執行事前控制達成的協議,其中,受權人以落實為主,管理者以保障落實為主——保障資源供給、對受權人提供指導培訓;二是面對新的問題、新的情況,雙方就事前控制的內容檢查修正——在雙方協商的基礎上,對目標、權利進行修正。
(三)事后控制
授權是一把雙刃劍:一方面,授權能夠培養人才、提高效率;另一方面,授權是對現有組織架構、權責體系、部門職能、崗位職責的破壞。
制度是一個企業內部運作、企業文化、員工行為方式的長期積淀,是企業持續發展的源動力,而授權是建立在制度之上的神來之筆,如果企業內部組織架構、權責體系、部門職能、崗位職責混亂,必須花大力氣理順,完善體系、制度建設,過多的授權只能使問題越來越糟;如果企業內部組織架構、權責體系、部門職能、崗位職責清晰健全,那么是否還需要授權呢?當然需要,因為有規律就有例外,體系、制度是歷史的產物,是靜態的,而企業、環境是不斷發展變化的,是動態的,之所以授權,是因為體系、制度難以適應企業內、外部環境的變化,而通過授權解決非常規性問題。授權的事后控制就是要及時將授權成果制度化,變例外為規律。
授權制度化的方法:一是擴大原有崗位的正式職權的范圍,將授權工作吸納進去,該方法簡單、經濟;二是成立新的部門、設置新的崗位,接管授權工作,該方法對原有組織結構沖擊較大,選用哪種方法,應該充分考慮授權工作的重要程度、影響范圍、持續時間和復雜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