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管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現場建筑起重機械安全風險,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近日印發《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加強建筑起重機械安全風險管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今年7月1日起實施。
《通知》明確,施工總承包單位對建筑起重機械承擔安全管理主體責任,要求其應當設置設備管理機構和配備相關管理人員,加強對特種作業操作人員資格的審核,履行對設備的安全檢查責任。設備產權單位要加強企業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建設,對設備進行月度檢查和定期維修保養,加強對司機的管理。
《通知》還從塔吊基礎施工環節、頂升附著環節和杜絕拆裝環節違法違規行為三方面提出了要求,明確塔吊基礎施工和非標準附著裝置安裝將并入設備拆裝專項施工方案,按照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有關規定履行審核、審查和專家論證等程序。增加塔式起重機頂升、附著告知環節,要求現場安裝拆卸工與系統備案證件“人證合一”。
此外,《通知》鼓勵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繼續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在建筑起重機械執法抽查中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對設備進行實體檢查,加大對建筑起重機械安裝(包括頂升、附著)和拆卸環節的現場抽查。要求市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在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動態核查、打擊建筑市場相關違法行為、危大工程違法違規行為和設備租賃單位重大失信行為四方面加大行政執法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