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大多數企業的管理者都精于業務,偏重經營,一味強調業績,而忽視了管理這一重大問題,從而導致部分企業發展緩慢或停滯不前,甚至經營壽命不長。盡管他們也知道制度管理的重要性,并建立了各種制度,但往往不能持久地執行,有時率先破壞制度的人居然還是制度的制定者。究其根源,還是企業管理者身上的某些不良管理習慣所導致的。
1.增刪制度,隨心所欲。有些企業在制定制度時,不是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和需要,而是一味仿效成功企業所用的制度,或東搬西抄,或簡單拷貝。這樣制定出來的制度,在科學性、系統性、準確性方面都存在一定的問題。一旦執行,先天的缺陷就會暴露無遺。于是企業管理者又會可隨意地增刪一些制度。其實那些世界500強的成功企業,各有各的特色,各有各的企業文化和管理機制,這套制度適合他們,但不一定適合于你,因此,切忌生搬硬套。
2.藐視制度,執行不力。一些企業的管理制度,時常會出現前后矛盾、左右沖突的尷尬狀況。大多數企業管理者這時不是考慮怎樣系統地完善制度,而往往會告訴執行者: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不能死抱著制度不放,原則性應該和靈活性相結合。言下之意,制度不必事事、時時執行。于是也就在一定程度上對制度打了折扣。
3.執行制度,網開一面。某些業務骨干、領導的愛將出現了違規行為時,企業管理者往往不愿執行制度,或網開一面,或從輕發落,并美其名曰:特事特辦,個案處理。管理者也意識到這種做法對企業的制度化管理不利,所以還會補充叮嚀一句“下不為例”。
4.輕易承諾,隨意反悔。有些企業管理者往往會在情緒好的時候輕易承諾獎勵下屬,或答應一些平時不肯松口的事情,可是冷靜下來又會反悔,或裝糊涂。這樣做的結果,自然只能給員工留下說話不算數的壞印象。
5.會議決定,繞開制度。遇到一些沒有把握或不便個人表態的“棘手”問題,企業管理者通常會召集會議討論,說是尊重集體的意見和決定,其實是將一班人凌駕于制度之上。這是權大于法在企業里常見的一種形式。國家現行的有關法規規定,涉及員工切身利益的制度,得由員工代表大會或企業工會組織按一定的法律程序通過才能變動或廢除,但有些企業并不如此操作,顯然,這已經不僅僅是個遵守企業規章制度的問題了。
6.各搞一套,常換制度。伴隨著管理者的新老交替,企業管理制度也在不斷變更,名曰“體現個人管理風格和經營理念”,實質上卻忽視了一個問題——建立真正適應并促進企業發展的制度,才是最科學的制度。
現實管理中,有些習慣在管理者看來可能是不足為道,但對員工來講,制度的嚴肅性、真實性就會大打折扣。管理者隨心所欲的管理習慣對企業的危害有時甚至會是致命的。管理者只有改掉這些不良習慣,才能把企業發展壯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