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機械
1.各部門使用的各類機床、混料機、雙(單)滾碾片機、硫化機、液壓機、壓片機、滾球機等必須制定安全操作規程并有專人負責維修保養。
2.各類機械設備必須裝保護接地(零)線,移動式機械設備應安裝漏電保護器。
3.機械設備的皮帶輪、轉軸、明齒輪、靠背輪、砂輪或對人體有危害的轉動部分,必須安裝防護罩。嚴禁在設備運轉情況下,進行清理或維修作業。
4.沖床、木工刨、滾式碾壓機等設備必須安裝安全防護裝置或緊急剎車裝置。
5.機械設備必須固定牢固,臺件間應留有便于維修和保證安全的間距。
6.操作機械設備的人員應按照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具,遵守操作規程。
7.機械設備的模具、胎具應經常進行檢查,已變形、疲勞或有損傷的不得繼續使用。液壓機、剪床、卷板機等不準超負荷使用。
8.散發或產生粉塵的設備必須采取防治措施。
二、起重機械
1.使用起重機械(含升降機)應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市勞動部門頒布的起重機械安全規程。
2.起重機械實行逐臺建檔管理制度,有專人負責安全,制定安全操作細則,做到定期檢查、維修和保養。
3.新購入安裝起重機械,事先必須通知綜合管理處進行審核,投入運行前,要取得《起重機械使用許可證》。
4.專職從事起重機械作業人員,須由市勞動部門進行專業安全培訓,經考核發給特種作業工作證后,方可進行起重作業。
5.起重機械的安全防護裝置必須齊全和安全可靠。
6.起重機械不得超負荷運行和帶故障工作,嚴禁違章操作。
三、機動車輛
1.所內行駛的叉車、電瓶車、鏟車、翻斗車等,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大連市廠內交通安全管理暫行辦法》的各項規定和要求。
2.上述車輛的駕駛員,須經勞動部門進行專業安全培訓,并經考核取得廠內機動車輛駕駛合格證后,方可進行駛。
3.嚴禁違章駕駛,嚴禁駕駛帶故障車輛。
4.所內機動車輛要定期維修、保養和檢驗。
1.各部門使用的各類機床、混料機、雙(單)滾碾片機、硫化機、液壓機、壓片機、滾球機等必須制定安全操作規程并有專人負責維修保養。
2.各類機械設備必須裝保護接地(零)線,移動式機械設備應安裝漏電保護器。
3.機械設備的皮帶輪、轉軸、明齒輪、靠背輪、砂輪或對人體有危害的轉動部分,必須安裝防護罩。嚴禁在設備運轉情況下,進行清理或維修作業。
4.沖床、木工刨、滾式碾壓機等設備必須安裝安全防護裝置或緊急剎車裝置。
5.機械設備必須固定牢固,臺件間應留有便于維修和保證安全的間距。
6.操作機械設備的人員應按照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具,遵守操作規程。
7.機械設備的模具、胎具應經常進行檢查,已變形、疲勞或有損傷的不得繼續使用。液壓機、剪床、卷板機等不準超負荷使用。
8.散發或產生粉塵的設備必須采取防治措施。
二、起重機械
1.使用起重機械(含升降機)應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市勞動部門頒布的起重機械安全規程。
2.起重機械實行逐臺建檔管理制度,有專人負責安全,制定安全操作細則,做到定期檢查、維修和保養。
3.新購入安裝起重機械,事先必須通知綜合管理處進行審核,投入運行前,要取得《起重機械使用許可證》。
4.專職從事起重機械作業人員,須由市勞動部門進行專業安全培訓,經考核發給特種作業工作證后,方可進行起重作業。
5.起重機械的安全防護裝置必須齊全和安全可靠。
6.起重機械不得超負荷運行和帶故障工作,嚴禁違章操作。
三、機動車輛
1.所內行駛的叉車、電瓶車、鏟車、翻斗車等,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大連市廠內交通安全管理暫行辦法》的各項規定和要求。
2.上述車輛的駕駛員,須經勞動部門進行專業安全培訓,并經考核取得廠內機動車輛駕駛合格證后,方可進行駛。
3.嚴禁違章駕駛,嚴禁駕駛帶故障車輛。
4.所內機動車輛要定期維修、保養和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