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碼:CBL_20180410_3876934218575663
標訊類別: 國內招標
資金來源: 其他
各投標人:
安慶港五里廟作業區岸邊集裝箱橋式起重機項目(項目編號:CG-AQ-2018-027)的質疑已收悉,現回復如下:
一、質疑答復
1.問:招標文件P29 10(1)起升和大車機構能通過切換共用變頻器,小車機構單設變頻器,應急情況下,可通過起升變頻器拖動小車電機。“常規一個變頻器最多能設置兩套參數,建議起升兩個變頻器,一個能切換驅動行走機構,另外一個能切換驅動小車機構”,請明確。
答:按招標文件執行。
2.問:招標文件P30 11(9)輪距:≥1000mm,“建議輪距縮小,因為輪距太大加上輪子數量太多,大車運行機構重量會太重,增加自重反過來又會加大輪壓和機器運行成本”,請明確。
答:按招標文件執行。
3.問:招標文件P38 16.5水側門腿應適當后傾,以避讓在靠船或船舶傾斜時可能的碰撞“對于內河碼頭,且最大船型為5000t的船,加上軌距很小,建議水側門腿沒有必要后傾”,請明確。
答:投標人按照招標文件要求編制設計方案,需滿足長江5000噸級集裝箱船,兼顧10000噸級集裝箱船,并考慮在最高水位時的安全靠泊。
4.問:招標文件P38 16.6前拉桿系統分為前后兩組形式,前后兩組拉桿的應力應合理控制。前拉桿為焊接或軋制H鋼。“外伸距很小,前拉桿系統沒有必要設前后兩組。因大梁不俯仰,拉桿可以采用圓管的形式”,請明確。
答:由投標單位進行穩定性計算和安全論證,如滿足要求,可以采用一組。
5.問:招標文件P39 16.9起重機應設立防掛艙系統,“內河船型不大,船艙不深,沒有必要設防掛艙系統”,請明確。
答:按招標文件執行。
6.問:招標文件P41 17.1.9在機房設電動換繩裝置,“2.2中已經要求配置地面換繩裝置,機房中是否還需要設換繩裝置”,請明確。
答:招標文件P24 2.2中地面換繩裝置不再配置,只保留機房換繩裝置。
7.問:招標文件P55 22.1.3大車行走機構采用液壓式緩沖裝置,“建議采用聚氨脂緩沖器,維護簡單”,請明確。
答:按招標文件執行。
8.問:招標文件P56 22.1.8每個驅動輪都應由獨立的電機、減速箱驅動,“本項目要求大車車輪數量多,而每個車輪承受的輪壓小,建議只要驅動輪數不少于總輪數一半即可,不必每個驅動輪都帶獨立的電機、減速箱”,請明確。
答:每個支腿設帶驅動裝置的驅動車輪,數量不小于總輪數的一半。驅動裝置數量由投標人進行驅動、防滑等核算,且總數不少于8套。
9.問:招標文件P56 22.1.10設電動車輪防爬楔塊和22.2每個從動臺車上設獨立電動液壓驅動的從動輪制動器,“電動車輪防爬楔與輪邊制動器都是防陣風裝置,只要其中一種即可。”,請明確。
答:按招標文件執行。
10.問:招標文件P111 69附表1中軸承STC/SKF/ FAG,“建議明確適用范圍:起升和小車構卷筒軸承座軸承、小車車輪軸承、減速箱高速軸軸承。”,請明確。
答:按招標文件執行。
二、招標文件其他內容不變。
安慶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