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產興港,以港興城。在粵港澳大灣區時代機遇來臨之際,廣州港攜手佛山、中山兩座珠西制造業重鎮探索港城共建新模式,顯得更有深意。
5月31日晚間,廣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廣州港股份”)發布公告稱,公司擬與佛山市公用事業控股有限公司(簡稱“佛山公控”)、中山城市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簡稱“中山城建”)共同成立合資公司,投資、建設經營廣州港南沙港區四期工程。合資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16.8億元,廣州港擬以貨幣形式出資10.92億元,占合資公司注冊資本的65%。
公告中強調,該投資項目尚需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等主管部門審批,最終項目規模將以批復為準。
廣州港股份表示,該項合作是為了加快廣州港能力建設,發展規模運輸,加快集裝箱運輸主業發展,更好地為腹地經濟和社會發展服務。公司于5月31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合資建設廣州港南沙港區四期工程的決議。
廣州港南沙港區四期工程位于廣州港南沙港區南沙作業區中部挖入式港池內,擬建設兩個10萬噸級和兩個5萬噸級集裝箱泊位(碼頭結構按靠泊10萬噸級集裝箱船設計)及配套集裝箱駁船泊位,工程設計年吞吐量480萬標箱,工程計劃建設年限為2018—2021年。工程總投資估算55.88億元,項目資本金16.8億元。資本金由廣州港及佛山公控、中山城建根據工程建設投資進度認繳。
此次與廣州港合資的兩家企業均為國有獨資企業,與廣州港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間不存在關聯關系。佛山公控注冊資本16億元,主營公用事業的投資、建設、運營;高新技術、基礎設施等其他項目的投資和管理。中山城建注冊資本19.4億元,主營資產重組、項目投資、項目融資、房地產開發經營。
公告指出,廣州港股份將積極拓展腹地貨源市場,完善港口集疏運體系,拓展集裝箱班輪航線和內陸無水港,同時,合資公司將加強與珠江西岸佛山、中山等地內河港口、大型貨主企業、臨港工業企業的合作,增強對腹地貨源的吸附能力,努力提高項目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