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工商局近日公布去年在廣州市電線電纜商品的質量抽查檢驗結果。共抽取了48家企業生產的100款樣品,18款樣品實物質量不合格,被判定為監督總體不合格,不合格率為18.00%。其中品牌產品廣州廣佛珠江電線電纜2批次、廣東珠江電線電纜3批次樣品檢驗不合格。
市工商局已對不合格商品的銷售者依據《產品質量法》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罰,同時督促全市銷售者做好相同生產者相同規格(款)不合格商品的下架退市工作,對于拒不履行退市的銷售者將依法予以查處。
18款不合格樣品全部涉導體電阻(20℃)檢測不合格,成為檢測項目不合格的“重災區”。生產廠家為節約成本,采用較差的導體材料,導致產品的載流能力很難達到國家標準要求。導體電阻(20℃)不合格導致使用過程中容易過熱引起燃燒,而且電能損耗較大。
其次是絕緣老化前、后抗張強度項目不符合要求,主要是因為生產廠家為節約成本,采用較差的絕緣材料,這將造成電線電纜的使用壽命大大降低。
此外,護套老化前、后抗張強度也值得關注。護套老化前、后抗張強度項目不符合標準要求,主要是因為生產廠家為節約成本,采用較差的護套材料,這將造成電線電纜的使用壽命大大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