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近日發布的2014年度火電規劃及建設專項監管情況顯示,“未核先建”及“不按核準要求建設”的問題依然存在。
2014年10月至12月,國家能源局組織有關派出機構在內蒙古、江蘇、安徽、山東、河南、湖南、寧夏、新疆等8個省區開展了2014年度火電規劃及建設工作開展情況專項監管。
通報,監管發現三方面問題:一是火電項目優選工作的規范性有待提高。部分省區未按要求制定優選評議辦法或未開展專家評議工作。
二是部分核準在建和已納入規劃火電項目工作進度遲緩。監管中發現6個已核準項目存在超期未建成的情況,主要為燃氣發電及熱電聯產項目。
三是存在“未核先建”及“不按核準要求建設”的問題。“未核先建”的違規項目在多數省區依然存在,個別省區問題較為突出;部分省區企業建設自備電廠的積極性較高,但同樣存在項目手續不全和“未核先建”等問題。
提出,針對監管中發現的“未核先建”違規建設等問題,應按照“誰核準、誰負責、誰處理”的原則,依法依規予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