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市質監局開展涉氨企業特種設備安全專項治理工作,采取加強對液氨企業特種設備的日常監察、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組織開展聯合執法行動等一系列措施,嚴厲打擊液氨使用企業生產經營中的違法違規行為。
加強對液氨企業特種設備的日常監察。依法履行質監部門液氨使用環節的安全生產監管責任,開展對涉氨企業的監督檢查,加強安全監管工作;按照液氨使用的有關法規標準和專項治理的要求,幫助企業加強現場管理、設備管理、重大危險源監控、安全培訓教育、隱患排查整改等各項日常安全管理,指導和推動企業落實全員安全培訓和自查自改工作,夯實企業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工作,確保液氨使用安全。
督促涉氨特種設備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針對近期本市個別企業發生液氨泄漏的情況,通過組織召開全市涉氨企業特種設備治理情況通報會的形式,督促涉氨企業完善安全生產監管機制,履行安全主體責任的四個關鍵環節,確保安全主體責任落到實處:一是切實落實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作業人員持證上崗;二是查漏補缺,對未檢驗的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及時申報檢驗;三是加強涉氨特種設備特別是受壓部件的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隱患;四是按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對涉氨特種設備開展年度檢查,對長期停用后重新啟用的應報檢驗機構檢驗。
開展液氨使用企業安全生產聯合執法。根據《省質監局 環境保護廳 農業廳 商務廳 國資委 工商局 安全監管局 海洋漁業局 公安消防局關于印發<廣東省液氨使用企業安全生產聯合執法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的部署,制訂切實可行的聯合執法行動方案,會同環保、農業、商務、國資、工商、安監、海洋漁業、公安消防等相關部門開展聯合執法檢查,按照“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不漏一企,不留死角,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要求,對轄區涉氨企業進行全面的調查摸底,建立健全企業基礎臺帳,摸清本區域相關企業的底數,督促涉氨企業落實安全隱患整改,查處違規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