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嘉興市南湖區市場監管局制定了《南湖區試行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分類分級監管工作實施方案》,試行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分類分級監管,進一步提高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分類分級監管基于風險管理理論,根據特種設備種類、安全狀況、人員密集程度及經濟損失等因素,評估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固有風險(即發生事故的后果),將使用單位分為A、B、C三類。根據使用單位安全管理制度、人員配備、隱患排查、維護保養、安全投入、安全教育、應急管理等因素,評估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動態風險(即事故發生的概率),將使用單位分為1、2、3、4四級。南湖區將結合固有風險與動態風險,綜合評定特種設備使用單位的風險等級,從高至低依次為甲、乙、丙、丁四個等級。
針對不同規模、不同性質企業,開展分類分級監管是實行差異化監管的有益探索。今后,區市場監管局將對不同風險等級的使用單位,采取不同的現場檢查方式和頻度,分類分級采用約談、掛牌督辦和定期報告安全狀況等監管措施,督促企業落實特種設備安全主體責任,促進全區特種設備安全態勢持續平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