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國家能源局關于開展煤礦建設秩序專項監管的通知》,為切實做好華北區域河北省、內蒙古自治區煤礦建設秩序專項監管督查工作,華北能源監管局牽頭,會同國家能源局煤炭司、市場監管司,并與河北省、內蒙古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能源局)、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及政府有關部門,共同組織成立了河北省、內蒙古自治區煤炭建設秩序專項監管督查組。華北能源監管局主要領導擔任督查組組長。
經與河北省和內蒙古自治區有關部門協調溝通,在摸清有關未批先建煤礦建設情況的基本上,擬定了督查工作方案,計劃于11月20日開始歷時用10天的時間,對河北省、內蒙古的多個違規建設煤礦開展現場督查工作。現場督查工作有三項內容,首先召開所有相關煤礦建設企業座談會,啟動現場督查工作,明確要求立即停產停工;選取違規建設煤礦項目進行現場核查,核實項目實際建設進度,核實是否已經停產停工;進行督查工作總結,研究提出分類處理意見。
華北能源監管局主要領導前期拜會了自治區政府有關領導,進行了充分溝通和協調,督查組具體實施工作得到了當地各有關政府部門的積極支持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