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寧夏回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要求自治區各單位安裝的塔機必須于8月1日前全部加裝安全監控系統設備。對于新開工地安裝的塔機,在辦理使用登記前也必須安裝安全監控設備。
自治區區要求使用單位在辦理塔機使用登記時,必須提供《塔吊安全監控產品功能驗收表》,否則一律不予辦理登記手續。各地在推廣過程中,不得指定安全監控設備品牌。凡未經過寧夏建筑業聯合會和寧夏新技術新產品推廣應用協會評審的設備,一律不得在自治區推廣。
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將于6月20日起開展建筑起重機械專項檢查,對自治區建筑施工現場使用的塔吊、施工電梯等建筑起重機械的安裝拆卸、使用管理、檢測檢驗、持證上崗及塔機安全監控設備安裝情況開展專項檢查,對檢查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將依法進行處罰。
自治區區要求使用單位在辦理塔機使用登記時,必須提供《塔吊安全監控產品功能驗收表》,否則一律不予辦理登記手續。各地在推廣過程中,不得指定安全監控設備品牌。凡未經過寧夏建筑業聯合會和寧夏新技術新產品推廣應用協會評審的設備,一律不得在自治區推廣。
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將于6月20日起開展建筑起重機械專項檢查,對自治區建筑施工現場使用的塔吊、施工電梯等建筑起重機械的安裝拆卸、使用管理、檢測檢驗、持證上崗及塔機安全監控設備安裝情況開展專項檢查,對檢查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將依法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