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近日公布了新修改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針對近年來我國特種設備數量的急速增長,這個將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條例》首次強調,國家鼓勵實行特種設備責任保險制度,以提高事故賠付能力。
據統計,截至2007年底,全國鍋爐、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游樂設施、場(廠)內機動車輛數量達到443.32萬臺(套),民用、工業用氣瓶已經超過1億只,壓力管道近百萬公里。近幾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加快,電梯、起重機械等特種設備增長迅速,設備年增加率平均達到10%以上。
有關專家指出,特種設備是國民經濟的重要基礎設備,也是社會物質生活的重要基礎設施。由于特種設備具有一定的危險性,如果管理不善,極易發生公共安全事故,給社會生命財產安全和經濟發展造成嚴重損失。而國家質檢總局今年1月12日發布的數據顯示,去年全國共發生各類特種設備死亡事故191起,死亡317人,受傷296人。其中,一次死亡10至29人重大事故3起;一次死亡3至9人較大事故16起;一次死亡1至2人一般事故172起。
我國從1956年開始成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1982年國務院頒布了《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暫行辦法》,2003年3月國務院頒布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規定了特種設備設計、制造、安裝、改造、維修、使用、檢驗檢測全過程安全監察的基本制度。去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張紅和仇小樂曾指出,我國在用特種設備數量增長迅速,安全已經成為突出問題,但相關安全法規體系極不完善,包括壓力管道設計安裝使用環節的監督管理制度、場(廠)內機動車輛監督管理制度、特種設備事故處理制度以及特種設備安全責任保險制度等還未完全確立。
據了解,此前全國一些省市都曾出臺相關規定和政策,提倡和引導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辦理第三者責任保險,以盡可能減少損失。而國家質檢總局去年也曾表示,要在2008年開展特種設備安全責任保險試點,以提高企業事故賠付能力,促進監管到位。
去年1月,江西保監局與江西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經江西省政府批準同意,聯合下發了《關于推行特種設備責任保險工作的通知》,決定于2008年起在全省范圍內按照“政府推動、市場運作”的原則,穩步推進特種設備責任險,這是全國第一個專題部署特種設備責任險的政策文件。